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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桂古代清官廉吏丨冯俊:遇事敢为 一生清廉


发布时间:2021-09-24 18:30:09    来源于: 广西纪委监委网站

摘要:原标题:八桂古代清官廉吏丨冯俊:遇事敢为 一生清廉冯俊(1430年―1496年),字士彦,广西宜州人。明代天顺四年举进士,历任刑部浙江司主事,福建、湖广按察副使,都察院右列都御史,巡抚四川。为人秉性刚…

原标题:八桂古代清官廉吏丨冯俊:遇事敢为 一生清廉

冯俊(1430年―1496年),字士彦,广西宜州人。明代天顺四年举进士,历任刑部浙江司主事,福建、湖广按察副使,都察院右列都御史,巡抚四川。为人秉性刚毅,执法不畏权势,为官清廉。

不畏强权,遇事敢为

冯俊天性刚毅,凡事敢为敢当,才华出众,审案精灵过人。凡他所司案件,无论大小,必亲为,且细审明断速判,不与趋炎附势者同流,亦不为权贵所屈。

正统二年(1437年),他奉旨往广东审理案狱,处理数百起冤案错案。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新会刘铭谋杀案。当时,广东海康人吴金童携妻女逃难到新会,新会豪强刘铭诱奸吴妻未遂,贿赂奸徒诱杀吴金童并弃尸河中。吴妻被迫负幼女投河抱夫尸而后死。凶手刘铭逍遥法外。冯俊一经查访核实后,即逮捕刘铭等人处以极刑。

成化十一年(1475年),冯俊赴福建任按察副使,一到任,百姓即纷纷控诉建宁卫指挥杨晔的罪行。杨晔是当地一霸,侵吞军费,盘剥百姓,蓄“货赀巨万”,残忍成性,肆意杀人。曾有一人为避其害而躲入棺材之中,杨晔令人放火焚棺,把人活活烧死在其中。建宁府一带为杨晔所惨杀者数十人,但因杨晔是官历永乐、洪熙、宣德、正统四朝的东阳大学士杨荣之孙,权势极重,为福建的地方大吏所庇护,负冤者无所申诉。冯俊对控诉杨晔的状子一律受理,每案必亲自审理,不到半月,全部查实,即下令逮捕杨晔。杨晔潜逃京城,冯俊即上书宪宗皇帝,在京师捕获杨晔,处以死刑。

弘治八年(1495年),冯俊巡抚四川。马湖(今屏山)府世袭土官知府安鳌,对各族百姓敲骨吸髓,每岁收入银万两,奸淫妇女不可胜数,用宗教巫术残杀不满其统治的各族百姓。安鳌甚至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,迫走长官王大庆,并杀害王的胞弟。四川历任督抚惧怕安鳌势力,不敢惩治,安鳌横行二十几年。冯俊入川不到半年,即授计智擒安鳌,将其投狱判罪,“明正典刑”。

正立家风,一生清廉

冯俊正立家风,极尽孝道,亲老爱幼。冯俊常侍侯于父母身旁,极尽孝子之言行,对父母言语声低气和。对待兄弟族亲,有情有义,对待朋友,诚信不二,对贫弱亲戚,量力以济。胞弟因故早逝,冯俊为其抚养遗子,对侄儿疼爱有加,同如亲生。在冯俊的教诲和影响下,他的五个儿子及孙辈皆有成就:长子良辅,官广东布政司左参议,次子良弼,任香山知县;良臣,受阴阳正科;次良谟、良诰各有所成。冯俊深明礼义,满腹经纶,笃行贤孝,故一生孝双亲、睦兄弟、善宗族、爱子侄,操守天伦。

冯俊以“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”作为为人处世的道德准则,他“平居清心寡欲,外无妾媵之奉,冠婚丧祭一循古礼”(《冯俊神道碑》),出任广东左布政使时,其妻欲为其纳妾且悄悄准备就绪,却被冯俊正色拒绝,冯俊还把即将成为他小妾的女子的父母召来,当面谴还女子,并把嫁妆赠送给那女子,女子及其父母感激涕零,跪拜辞谢而去。

冯俊对贪污、贿赂深恶痛绝。在四川任职时,有一故人之子恰好充当冯俊的僚属。一天,此人上门送冯俊4条墨,冯俊接过墨后觉得异常沉重,用布一抹发现是涂墨的金条,冯俊怒不可遏,用力将金条扔回,将人遣辞而去。冯俊67岁那年,因劳累过度病卒于四川省行台,《粤西文载》记载冯俊“卒之日,一无所有”,此乃冯俊一生清廉的写照。

(责任编辑:河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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